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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60/2012-00055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工业、交通,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2-07-10
文号: 灌政办发〔2012〕70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转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工业企业防汛抗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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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工业企业防汛抗灾工作的紧急通知》(连政办传〔2012〕5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请各乡镇、各园区将通知精神迅速传达至所属相关企业,确保工业企业安全度汛和正常生产。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工业企业
防汛抗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近期,我市持续出现强降雨,给工业企业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为确保工业企业平稳、安全运行,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组织好工业生产。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防汛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切实把防汛抗灾保生产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实,组织本地区、本条线工业企业认真做好防汛工作,确保汛期安全生产。要密切关注工业企业生产运行情况,统筹安排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燃料等生产要素,防止因可能出现的交通运输不便等原因致使生产要素供应不足,确保工业生产稳定。各工业企业对易受洪涝影响的重要设施和设备,要提早部署和重点防范,做到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防止因洪涝灾害造成企业减产或停产。
二、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当前是洪涝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危期,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和职工对各自范围内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设施等深入进行安全大排查,特别是要集中时间和力量,对厂房、设备、储罐、宿舍以及各种管线、共用天线、避雷设施等重要设施中影响防汛安全的问题进行彻底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种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应急措施,确保汛期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三、强化重点行业安全防范。化工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环节的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危险化学品、遇湿易燃物品的安全管理,妥善保管有毒物质和遇水起化学反应的物质,对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剧毒容器等重点品种和道路运输实行严格管控,防范翻车泄露事故发生;火工用品、烟爆仓库等相关企业要采取积极措施防范雷击;非煤矿山企业要重点加强矿井水害整治,密切注意堆场、尾矿库、排水系统、机电设备等重点部位汛期监测,防止重大透水事故的发生;供电公司要充分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确保反应迅速、措施有效、保障有力,将灾害性天气对电网安全的影响降至最低;各通讯公司要切实加强通讯网络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好值班人员和抢修队伍,及时排除各类故障和隐患,确保通讯畅通。
四、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天气、雨情、汛情变化的了解和掌握,做好值守应急工作,确保汛情等信息和调度指令的畅通。要指导企业贮备充足的防洪物资,对可能遭受洪水威胁的设备、原材料等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要提高企业的应急处置能力,组织防汛抢险小分队,做好厂区内的巡查和与当地防汛部门的信息沟通,设置警示牌、明确预警信号、避险地点、撤离路线等,一旦遇险,确保人员能够及时疏散撤离。要加大对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检查力度,对本地区、本条线工业企业的防汛抗灾工作进行一次大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安全度汛。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